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发[2018]1号)及《关于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17]99号)的相关规定,沈阳农商银行于2018年9月将全部股东股权托管至辽宁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公司。为维护股东利益,加强股权管理,按照《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2号)规定,本行决定对股东持股情况进行全面确权,现通知如下:
一、确权对象
沈阳农商银行股东名册登记的所有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含社会自然人股东及内部职工股东)。
二、确权时间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6号)》要求,确权时间定为:2019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
三、确权单位与地点
单位:辽宁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交通银行13层
营业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四、确权费用
(一)持有250万股(含)以下的股东免交确权费;
(二)持有250万股以上的股东,须缴纳人民币100元的确权费。
如遇确权费用调整,具体收费将以辽宁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省金融发展局备案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股东确权的重要性
为贯彻落实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规范股权管理,提高股权管理水平,防范股权风险,进一步确认股东权利,请各位股东务必在规定的期间内在辽宁省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股权确权,由第三方托管机构最终确定股东对股份享有的所有权,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对抗善意第三人,防止引发诉讼等纠纷。
六、股东股份确权流程
(一)办理确权前请详细阅读材料清单(附件1)。
(二)法人股东准备材料如下:
1.机构账户确权申请表(附件2)
2.股份确认书(附件4)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正反面鱼鳞贴,公章法人章需骑缝盖(详见附件6)。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自然人股东准备材料如下:
1.自然人账户确权申请表(附件3)
2.股份确认书(附件4)
3.身份证复印件
(四)确权现场审核人员对股东填写的确权申请书、股份确认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核查材料是否完备齐全,如资料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由股东按要求补充材料或更正信息后再进行股份确权。
(五)股东现场签字确认,审核人员通过拍摄或录像方式进行见证,完成股份确权。
七、注意事项
(一)股份确权关系到股东的切身权利,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权。
(二)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打印相关表单自行填写,但签字及填写日期须到确权现场在审核人员见证下签署;也可直接前往确权现场进行填写。
(三)请各位股东务必按照要求准备确权相关材料,并保证所填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八、联系电话
(一)股东进行确权预约或业务咨询、办理,可直接联系辽宁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联系人:徐 妍 联系电话:024-22769762
联系人:王姝妹 联系电话:024-22769750
(二)股东确权过程中,沈阳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也将派人跟踪确权进展,随时解决出现的其他问题。
联系人:代 萍 联系电话:024-31281556
联系人:许晓英 联系电话:024-31281556
附件:1.材料清单.doc
沈阳农商银行
2019年11月21日